2020-04-04 11:22:04 海南卫生考试 https://hi.huatu.com/ 文章来源: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全球招聘人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根据“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工作的有关要求,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海人社发〔2019〕22号)的规定,为做好本次活动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3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球考核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外籍华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次招聘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以下简称海招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公布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30日。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本次招聘活动唯一指定“云招聘”线上平台——海招网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全球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所有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和任职证明;
3.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目录、专利、获奖成果等材料;
4.来我院拟开展的医疗项目及科研工作计划;
5.属在职人员的,需将现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6.以上材料均为彩色扫描PDF格式文件。
报名时间:3月31日至6月15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核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院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以考核方式进行。由专业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实操技能和工作业绩(具体时间和做法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地点于考核前7天电话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带上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在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海人社发〔2019〕22号)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府城镇建国路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85178
联系人:罗老师,洪老师
监督电话:0898-65888609
附件:
原文链接:http://hkdsyy.net/zhenwen.asp?id=560
(编辑:zhengx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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