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诉讼时效的客体
2009年以后,诉讼时效每年必考,分值不多,不超过2分。考点变动不均,你方唱罢我登场。为稳妥起见,下列内容均应掌握: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①普通诉讼时效期间;②特殊诉讼时效期间;③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是说,债权请求权受双重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①最长诉讼时效;②普通或特殊诉讼时效。其中任何一个期间经过,债务人均获得诉讼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含义。下列两种情况居其一,即为诉讼时效期间经过①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已满20年以上。②普通或者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指自债权人能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
《诉讼时效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 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诉讼时效的中止、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普通或者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了债权人不能主张债权的法定事由,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最长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仅普通和特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物权法占有的分类(2)
自主占有。指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自主占有不以享有所有权为前提。所有人的占有通常为自主占有,小偷的占有、侵占遗失物的拾得人的占有、不知买卖合同无效的买受人的占有均为自主占有。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物权法占有的分类(1)
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凡对物享有占有的物权、债权、监护权等,均为有权占 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物权法占有状态的变更
定民事事实的发生,会产生占有状态变更的效果:占有由A种状态变更为B 种状态。是为占有状态的变更。举三个例子: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物权法占有的推定
占有状态的推定属于证明规则。占有人就其主张的占有事实,毋庸举证,法律 推定其主张成立。由否定其主张的相对人负担证明责任,提出证据,推翻该推定。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245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