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财政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8]1号)精神,结合我省各市县教师队伍整体超缺编情况、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核准,我省2008年计划招聘农村学校特岗教师700名。为了顺利实施我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将《海南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实施方案》和《海南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
附件:1、海南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2、海南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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