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排名;如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与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体检并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在2017年8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取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材料。如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则取消聘用资格。
县人社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单位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1.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成员关系。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5月2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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