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核组织实施
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特别是专业知识条件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本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评委人数为5或7名,本系统评委不超过60%。
(五)考试招聘
放射性监测及分析岗、辐射自动站运行管理岗和电离电磁环境监测岗3个岗位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其考试程序为:
1.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 日09:00—11:00(120分钟)。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公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均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3.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科目以实际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所占分值占70%,其他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本次3个公开考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
4.面试
(1)面试人选: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1:3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拟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未超1:3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若在面试人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在有面试人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
(3)面试方式:由于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3个岗位专业特点相差较大,因此根据各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答辩加现场操作两种形式进行面试,答辩分值占50%、现场操作分值占50%。
(4)内容要求: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并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有所侧重。
(5)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小组专家评委为5或7名,本系统评委不超过60%。
(六)考察
通过考核招聘列入考察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术成果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可从符合条件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经考察合格者,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通过招聘考试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术成果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已参加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主要考察方式是查阅档案和外调等方式,对应届毕业生,则主要查阅其档案资料,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经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并由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统一组织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站务会议研究,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结果,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及时向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及时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研究生应届毕业人员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延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考生已达毕业时间,但未取得学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招聘工作组织纪律
(一)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三)确保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纪检部门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65236037;手机:13976898497
传 真:65238330;电子邮箱:hnshbtrs@126.com
纪检监督电话:65237942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 招考形式 |
1 | 实验室分析管理岗 | 1名 | 1.放射化学、核化工、核医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物理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方向;2.40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学历;(2)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副高以上环保领域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考核 |
2 | 辐射环境评价与研究岗 | 1名 | 1.辐射防护与核技术、核物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评价与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化学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无线)技术等相关专业方向;2.40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学历;(2)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副高以上环保领域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3 | 放射性监测及分析岗 | 2名 | 1.放射化学、核化工、核医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核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方向。2、35岁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考试 |
4 | 辐射自动站运行管理岗 | 1名 | 1.核工程、核物理、核能与核技术工程、辐射防护、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方向。2、35岁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
5 | 电离和电磁辐射监测岗 | 2名 | 1、核工程与核技术、核物理、辐射防护、信息与通信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无线)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2、35岁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合计 | 7名 |
附件:
附件1: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doc
附件2: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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