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98-66769773

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您当前位置:海南人事考试网 >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资料 > 备考技巧 > 职测常识模块:关于附加刑中剥夺政治权利相关考点的

职测常识模块:关于附加刑中剥夺政治权利相关考点的讨论

2022-03-31 08:43:10 海南事业单位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加入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考题

【导读】海南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职测常识模块:关于附加刑中剥夺政治权利相关考点的讨论。 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36873408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 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公众号“海南事业编考试”(hisydwzp)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及其考点

  第一,适用对象界定:根据《刑法》 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或者是故意杀人、强奸、防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可以剥夺政治权利,死刑、无期徒刑必须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主要涉及以下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可能公立学校的教师也不得担任,但是是根据学校自己规定,法律没有涉及。

  第三:执行与期限

  ①附加于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与管制同时执行、期限相等,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②附加于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算,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剥夺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③附加于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重点记忆拘役和有期。

  故剥夺政治权利是刑法与宪法相联系,且学生对剥夺期限经常存在疑惑的点,应详细分条解释。

  【例1】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可以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附加刑,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如果没有剥夺,就依然享有这些权利。不用有关机关批准。

 

海南事业编考试微信公众号

事业单位笔试资料包

— 事业单位推荐阅读 —
公告汇总 公告预约 模考大赛 时政汇编
笔试资料 面试资料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图书教材 网络课程 每日一练 在线咨询

  以上是职测常识模块:关于附加刑中剥夺政治权利相关考点的讨论的全部内容,敬请关注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 海南人事考试网

  最后图图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在考试中取得满意的成绩,成功上岸~

官方微信号

官方小程序

(编辑:wuhuawa)

上一篇:职测常识模块:关于夫妻债务问题的讨论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活动
华图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海南事业编考试

关注公众号
获得更多有用资讯
华图事业单位小程序

华图事业单位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
领取更多备考福利

官方图书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