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发布:2022年国考常识判断易混考点-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欢迎加入海南公务员考试交流QQ群(582320713),更多关于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国考招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海南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官方微信认证号:海南华图(hnhtsydw),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推荐阅读: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职位表 | 国家公务员公告,大纲,职位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对于公民而言,其经常居住地优先于住所地适用。 经常居住地的判断:公民起诉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
特殊地域管辖 | 特殊地域管辖是法律针对特别类型案件的诉讼管辖作出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网课学习:2021海南公务员招录考试备考网课
面授课程:2021海南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课程 | 备考咨询
图书推荐:2021海南公务员招录考试必刷10000题
——推荐阅读——
招录信息——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 职位查询 | 考试大纲 | 历年考情汇总
考生通道——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入口
报考备考——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 历年试题 | 成绩查询
教材资料——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图书教材 | 时政热点 | 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 | 网校课程 | 在线讲座
更多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最后图图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在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取得满意的成绩,成功上岸~
(编辑:admin)
贴心微信客服
海南华图微信公众号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关键词阅读:国家公务员考试 2022国家公务员笔试 国家公务员行测备考
-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冲刺题62021.03.31
-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冲刺题42021.03.31
-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冲刺题32021.03.31
-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冲刺题22021.03.31
-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冲刺题2021.03.31
- 2022年国考常识关于上古神话的公考成语盘点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