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图同步儋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儋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开考核招聘政府雇员3名公告,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3日。欢迎大家加入2017海南事业单位交流群:224263802。关注海南华图官方微信(海南考试快讯:hnhtsydw),了解更多报考资讯。
2017年儋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开考核招聘
政府雇员公告
为了招聘优秀人才,满足儋州市人民政府金融业务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3〕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政府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雇员单位、岗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职数 | 招聘条件 | 招聘范围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市人民政府金融办 |
政府雇员 | 3名 | 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统计学、税务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同时具有3年(含)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验及中级经济师或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全国 |
二、招聘条件
除以上招聘岗位必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社区矫正、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五、招聘具体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在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上午8:00至下午5:30。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到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五楼508号房,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影印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608912085@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名为考生姓名)。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报考者可登陆儋州政务网(www.d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儋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考核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进行填写;
②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1寸照片(现场报名请提供5张照片)。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政府雇员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应聘人员名单,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答辩和审查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等。考核小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一般不超过60%。答辩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打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采取加分方式: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论文或奖励的,加20分;2、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论文或奖励的,加10分;3、获得市县级科技成果、论文或奖励的,加5分。在答辩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答辩分数加上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论文或奖励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取答辩分数较高者列入考察人选。若出现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情况,须经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才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招聘职数。
(五)考察
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组织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廉洁自律及人际关系等情况,对被考察人还要做出政治审查,包括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市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在答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答辩分数加上各级各类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儋州政务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并在30个工作日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
1.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市政府批准后,与雇员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雇用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雇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被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1.招聘的雇员试用期应发工资为每月4500元。正式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雇员每月应发工资85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聘用雇员每月应发工资9500元。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3.雇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23333250
联 系 人:白秋燕
联系地址: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五楼508室
监督投诉电话:0898-23333250(市人社局人资科)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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