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信息中心是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报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海口户籍;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管理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截止至2017年7月1日),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2)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纪检监察信息岗位工作经验(截止至2017年7月1日)。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椰城清风网发布。公布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布日期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9月5日。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9时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7时,逾期不受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ks.nc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be047c528e74bce15b84fbedd733ce9e,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下载附件1《2017年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报名需准备以下其他材料:
请下载附件2,认真填写《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登记表后以JPG格式依次插入以下材料,并上传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10M):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有效户口本(本人及户主的户籍信息);
(6)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工作单位盖章);
(7)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2017年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1个岗位;
3、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595801。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数与竞聘该岗位符合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拟招聘数与竞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相应递减拟招聘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椰城清风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椰城清风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椰城清风网进行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椰城清风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组织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市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拟定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椰城清风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空缺的聘用岗位名额,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及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翔,咨询电话:68723112。
监督或投诉电话:68723085。
附件:
1、《2017年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 《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海口市纪委
2017年8月23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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