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图同步海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017年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欢迎大家加入2016海南事业单位交流群:224263802。关注海南华图官方微信(海南考试快讯:hnhtsydw) ,了解更多报考资讯。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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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省辐射站)为隶属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生态环保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负责对全省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电磁辐射设施等项目进行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承担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测;承担全省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工作和全省放射性废物(源)的集中收贮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对来自省外(包括国外)核事故的环境影响的监测工作,承担对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的监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放射性物质、设备、物件和废物进关的检查;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为辐射环境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实验室分析管理岗1名;辐射环境评价与研究岗1名;放射性监测及分析岗2名;辐射自动站运行管理岗1名;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环保事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思想品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考核招聘岗位人员须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人员;考试招聘岗位人员须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人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将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相片等相关材料打包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hnfs106@163.com,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呈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逾期未到场核实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09:00—2月28日17:30。
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06号203室,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符兰、陈蝶。
联系电话:65236133(兼传真)、65567401(办公)。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发送近期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意见。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两周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1:3,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领取准考证
2017年3月8 日—3月1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06号203室领取准考证,如有代理的情况,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代理人(原件、复印件)验证后方可领取。
(四)考核招聘
实验室分析管理岗和辐射环境评价与研究岗2个岗位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其考核程序为:
1.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17年3月11日09:00开始。
(2)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形式
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成果、事业心、责任感、团体协作和奉献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及发展潜力,并进行综合评分。
3.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
4.考察人选确定
考察人选为考核成绩综合分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人选,即本次考核招聘各岗位综合分第1名人选。如该岗位考核人员成绩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入考察人选。
针对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副高以上环保领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当拟考核招聘岗位录用人员职数已满,而其他考核招聘岗位未有符合招聘标准人员时,可增加优秀博士研究生人员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以上环保领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所在考核招聘岗位职数1名。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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