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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2016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府办﹝2016﹞93号)有关文件精神,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特岗农技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定安县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农学及相关专业;
3、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次招聘的特岗农技人员将统一安排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1年。被聘用的人员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定安县岳崧路第二办公区一楼农技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吴育富, 联系电话:0898-63822403。
3、报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核:县农技中心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由县农技中心根据职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6、确定拟招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职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
7、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8、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农技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 2900 -3100元/月。
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6年8月10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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