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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向本省市、县公开招聘海监渔政船岸台报务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加挂“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3块牌子。
(二)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为隶属省海洋与渔业厅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综合行使海南省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检验等管理职责,对外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
目前,总队渔政船的主要职责是在渔业水域检查渔船执行国家渔业法规的情况,保护水域环境,制止酷渔滥捕、违法排放油类、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处理渔业生产纠纷,维护渔场生产秩序;海监船的主要职责是对所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本省市、县海监渔政系统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女性,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海监渔政船岸台报务和北斗终端操作工作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7月18日在《海南日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3号,京航大酒店15楼(1521)室。
3.报名方式: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用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请于发送后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登录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http://dof.hainan.gov.cn/),根据“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2016年公开招聘海监渔政船岸台报务员公告”,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毕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人:陈振声、张 洁
5.联系电话:0898-65201780、65301818 (传真)
6.电子邮箱:toszj0124@126.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笔试
1.笔试的主要内容
时事政治、文化基础、报务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业年限等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的主要内容:个人工作经历与价值取向、专业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等相关知识。
3.面试成绩:由所有面试考官独立给出面试成绩,相加各考官给出的面试,除以考官人数,取平均分。
4.面试时间地点:总队办公室15楼会议室。
(六)实操考核
1.实操内容:实操由本人按规定的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主要内容为电台、北斗终端等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
2.实操成绩:由所有面试考官独立给出面试成绩,相加各考官给出的面试,除以考官人数,取平均分。
(六)体检
1.体检对象:实操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实操之和总成绩计算其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交通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3.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采取查阅人事档案、核查船员服务记录、资格条件复查、面谈、实地考察或函商相关单位提供工作鉴定或工作证明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报总队党委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总队2016年公开招聘岸台报务员报名表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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