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书记员)及计算机管理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速录员5名;计算机管理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白沙本地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6.熟悉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有较强的语言归纳能力,具有一定的速录技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4日,咨询电话:27727577。
2.报名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办公室(办公大楼四层B405室)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原件审核后退回,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参加考试人员由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计算机操作测试
计算机操作测试内容:计算机操作能力、打字技能等。
根据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核
由本院组成考核小组,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组织健康体检。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核通过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联系人:王慧敏 电话:27727577。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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