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广播电视台2014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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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海口广播电视事业更好地发展,海口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全部为广播电视专业技术岗位,名额为30名。其中:播音主持岗位5名,记者、编辑(编导)岗位16名,制作播控技术及管理岗位9名。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1.播音主持岗位:
(1)具有海口市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
(5)有在广播电视媒体3年及以上播音主持从业经历。
2.记者、编辑(编导)岗位:
(1)具有海口市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编辑、记者上岗资格证书。广播电视作品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本条件可放宽;
(4)有在广播电视媒体5年及以上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5)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专业设备独立完成节目采编工作;
3.制作、播控技术及管理岗位:
(1)具有海口市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在广播电视媒体5年及以上制作、播控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4)能熟练掌握并操作岗位所需的各种专业技能。
(二)除以上规定的岗位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信息公布
2014年8月21日在海口广播电视台电视各频道及其官方网站(http://www.haikoutv.com)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海口广播电视台五楼人力资源部 (海口市中沙路15号),咨询电话:0898-66822330、66801381,联系人:王女士、符先生。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2014年海口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1份);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属在职人员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在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实际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海口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通过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在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布。
(七)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海口广播电视台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12380 68725023
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68723098
五、本公告由海口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海口广播电视台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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