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度考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度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日和3月3日
上午:9:00开始(请于8:30前到场)
下午:13:30开始(请于13:00前到场)
候考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A楼305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请考生凭身份证进入总局A楼)
乘车路线: 可乘地铁2号线阜成门站下车后转乘80路公交至国家工商总局站即到,或乘公交65路、319路至国家工商总局站即到。
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名单: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详见附件(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要求
1、请考生务必于2月23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邮箱地址:dpc.rjs@saic.gov.cn
邮件主题:“报名序号+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或“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放弃参加面试”
邮件内容:“我确认参加国家工商总局面试,职位代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或“我自愿放弃参加国家工商总局面试,职位代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
邮件附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以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交《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称:“考生姓名+报名登记表”)及证件照一张,照片须与报名时提交公务员局的照片一致。
逾期不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已经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如要放弃面试的,须在2013年2月27日前通知国家工商总局人事司。
3、请考生遵守面试时间,按时到达候考室。面试当天上午8:50、下午13:20之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将不能参加面试。
4、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进入候考室后,考生应关闭手机并暂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不得再到候考室与待考考生交谈。凡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有其他作弊行为的,按违反考纪处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一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已获得的大学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备注栏内需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2013年7月前学校能否派遣就业、以及是否能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注明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待业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的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考生应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印制。
四、体检及其他事项
1、为了节省考生往返路途的费用和时间,面试之后将组织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指定体检机构集中进行体检。
请各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4日早7:00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A楼门口集合,参加体检。
体检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具体要求面试当天通知。
2、考察人选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产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如需咨询或有重大事项告知,可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迪 李华楠
电 话:010-88650901 88650932
传 真:010-88650901
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时间、行程,注意安全,按时确认并参加面试和体检。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面试人选名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事司
2013年2月20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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