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2013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3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2012年12月31日为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
7.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此次招考按职位类别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环境类和其他类。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及美兰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eilan.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2013年2月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701室(市区乘8、28、29、33路公交车至美舍桥站下)。
联系电话:0898-65374379。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应聘中学教师的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701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教育类:重点测试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校医参加卫生类考试。
(2)卫生类:重点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3)环境类:重点测试环境保护专业基础知识。
(4)其他类: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分数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教育类:以说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校医参加卫生类面试。
(2)卫生类: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环境类: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其他类: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3年1月18日
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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