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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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2月24日 | 3月1日-3月5日 | 3月27日-3月28日 |
2020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7月9日 | 7月13日-7月17日 | 8月22日-8月23日 |
2019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3月19日 | 3月22日-3月26日 | 4月20日 |
2018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3月22日 | 3月25日-3月29日 | 4月21日 |
2017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3月16日 | 3月21日-3月26日 | 4月22日 |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3月8日 | 3月14日-3月18日 | 4月23日 |
2015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 3月5日 | 3月12日-3月18日 | 4月25日 |
2021年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 | 面试分值为100分 | ||||||
甲类、乙类 | 公安甲类、公安乙类 |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 | |||||
行测60% | 申论40% | 行测40% | 申论30% | 公安专业知识30% | |||
笔试成绩占60% | 面试成绩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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