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课程网校课程视频课程|直播砖题库师资| 招考职位库试题 |微信微博QQ群师资|微信公众号:hisydwzp

2017海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抵押权与抵押财产

2017-02-24 15:39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加入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考题


  海南华图为了广大考生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轻松备考,特此,小编为您分享2017海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抵押权与抵押财产。欢迎大家加入海南事业单位交流群:121943765。关注海南华图官方微信(海南考试快讯:hnhtsydw),了解更多报考资讯。

  抵押权作为重要的法律概念,是法律常识部分常考的考点。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下面我们就对抵押权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抵押权

  1、抵押权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法律关系: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人(债务人或其提供的第三人)、抵押物。

  2、法律特征

  ⑴抵押权为担保物权。

  ⑵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上设定的物权。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特定权利。

  ⑶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⑷抵押权的价值功能是抵押物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3、抵押权的种类

  (1)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法律依据不同)

  特殊抵押权如:共同抵押权、浮动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

  (2)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权的客体是特定的不动产物权。

  二、抵押财产的范围

  抵押财产即用于提供担保的财产,也称抵押物、抵押标的物。

  1、法定的抵押财产范围:

  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⑵建设用地使用权;

  ⑶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⑷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⑸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⑹交通运输工具;

  ⑺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⑴土地所有权;

  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财产的特别规定

  ⑴房地一并抵押原则

  ⑵未确定财产(动产)的浮动抵押

  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相关推荐——

  2017年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2017年海南省事业单位备考用书

  2017年海南省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2017年海南省事业单位面试课程

  2017年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之时政热点

  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海南人事考试网海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海南华图)

备考图书
重磅资讯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客服二维码
公告考试内容及获取报考资料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海南事业编考试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识别左图公众号二维码
每天掌握最新考试资讯
近期活动推荐,专业客服答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2017海口美兰区招聘事业编制45人公告
Smohan

海南华图

海南华图教育官方微信:hnhtsydw

立即关注
  • 20000+ 每日阅读
  • 100000+ 粉丝
  • 100+ 每日转发
Smohan

海南华图

海南华图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333038345

立即关注
  • 7000+ 粉丝
  • 6000+ 博文
  • 100+ 每日转发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招考信息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评论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