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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在实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过程中,发现10名考生因证件材料不全等原因,不符合面试资格复审相关要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考生确定;因考生复审材料不全、放弃面试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和递补考生名单)
一、参加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向我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计算机岗位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稽查岗位的人员无学位证的不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报考财务岗位的还需要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稽查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南生源证明材料(即在海南参加高考的考生;海南本地户口无需提供)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留学国外毕业人员,除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杜鹃路1号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三)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登记或者告知我局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898—68682075、68682076。
附件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和递补考生名单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2016年10月19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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