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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定金的类型与特征

2016-03-12 16:47 海南人事考试网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加QQ备考群 APP看视频刷考题 文章来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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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金的类型(★★)

  ①违约定金(《合同法》第114条;《担保法》第89条)

  ②立约定金(《担保法解释》第115条)

  ③成约定金(《担保法解释》第116条)

  ④解约定金(《担保法解释》第117条)

  ⑤证约定金(根据民法理论)

  1.违约定金。指以定金的丧失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主合同的补救方法之一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第89条、《合同法》第115、116条规定的定金即违约定金)。

  2.立约定金。指在订立主合同之前,当事人一方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解释》第115条)(见例1)。

  例1甲、乙订立的预约预定:“甲、乙负有在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如买卖合同)的义务。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甲不履行订立本约义务的,丧失5万元定金;乙不履行订立本约义务的,向甲返还10万元定金。”①这5万元属于立约定金。②其本质上属于“预约的违约定金”。

  3.成约定金。指以定金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究其实质,成约定金就是将定金的交付约定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条件,只有交付定金,主合同才能成立或生效;不交付定金,合同就不能成立或生效(《担保法解释》第116条)。但是,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虽未交付成约定金,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见10年·卷三—14题)。

  典型试题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0年·卷三·14题一B)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解析]①《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由于乙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因此甲、乙间的定金合同尚未生效,甲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故A选项错误。②《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据此,乙虽未支付定金(成约定 金),但因主合同已经履行,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事实上甲、乙已经以推定的意思表示变更了此前的约定,故B选项正确。③C选项的表述无法律依据,故C选项错误。④既然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出卖人甲已经按约交付了货物,则买受人乙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故D选项错误。

  4.解约定金。指以定金罚则的适用作为解除主合同代价的定金。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其实质为以丧失定金或者双方返还定金为代价购买一个约定任意解除权(《担保法解释》第117条>(见例 2)。

  例2甲、乙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定金5万元。在乙着手履行前,甲可以丧失5万元定金为代价通知乙解除合同;在甲着手履行前,乙可以向甲返还定金10万元为代价通知甲解除合同。”①这5万元属于解约定金。②其本质在于“花钱买一个约定的任意解除权”。③时间上的限制:对方着手履行前。④收受定金方(乙)的限制:除了向甲发出解除通知,乙还须实际向甲返还10万元定金,合同才能被解除。

  5.证约定金。指以定金交付作为证明主合同成立的证据的定金。证约定金是违约定金、解约定金附带具有的功能,而立约定金、成约定金不一定具有证约定金的功能。

  (二)定金的特征

  (1)定金合同为从合同。矩金合同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①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90条)。

  ②实际交付的定金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担保法解释》第119条)。

  (3)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4)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偾务人履行僙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5)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既不是人保,也不是物保。

  典型试题

  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04年·卷三·8题一C)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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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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