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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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壮大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外招聘3名技术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按照统筹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后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数量级专业要求
(一)海洋环境监测人员2名。
专业要求:海洋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专业。
(二)动态监测人员1名。
专业要求:测绘科学与技术、测绘学、大地测量、测绘工程、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自然地理学等专业。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1月13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月15日。
2、报名要求: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可将本人简历发送到我中心邮箱(邮箱地址:hy66222182@163.com)
4、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211255
联 系 人:李主任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号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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