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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机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告

2014-11-26 08:51 公安招警考试 http://hi.huatu.com/zhaojing/ 作者:海南华图 来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海南省公安机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

  2014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交流QQ总群:221647277

  为做好海南省公安机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检工作,现将有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此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入围体检的考生,分两类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即研究生职位按招录培养计划的1:2,本科二学位职位按招录培养计划的1:1。(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体检定于2014年11月29日进行。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到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大门广场处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要求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体检费用450元、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和1个信封,不得有人陪同。体检时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自备的信封,写上姓名,上交集中保管,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两次。

  咨询电话:68836050

  附件:

  附件1:海南省公安机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入围体检考生名单.xls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特殊标准(试行).doc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11月25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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