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文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3年文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27日至1995年3月26日止);以岗位限定的年龄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具有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 4月13日。
(二)报名地点: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股(文昌市文城镇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06房)。
(三)联系人:冯 鑫、王振宇、陈婷婷
(四)联系电话:0898-63330057,0898-63330508(传真)
(五)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按照样表模式填写打印后到现场进行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六)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3)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以上的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论婚否,都须出具);(4)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证明(到现场查询打印)。
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报名结束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初审情况进行审定。笔试前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招聘岗位的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九)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试形式和计分方法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相关知识,分值100分,入围面试分数线最低要达到60分。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最低要达到6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在职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计分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体检和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若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及监督电话等。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四)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列表:
2013年文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告).xls
2013年文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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